开车上路最怕就是交警叔叔突然的关心,以及事后收到的扣分罚款通知。作为驾驶员,当然知道无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正因为有如此多规范的交通法规和完善的记分系统才能确保道路交通在正常、有序、安全的状态下运行。只不过得悉自己被扣分罚款的那一刻,还是会感觉世界都要崩塌了。
而且很多时候并不是驾驶员故意以身试法,更多的都是无意为之。所以对于那些心怀善意,违法次数并不频繁,违法之后认真悔改的驾驶员,政策还是在遵循法治精神的前提下,适当地给予了人性化福利。比如接受教育可以免分,以及在今年3月1日杭州推行的升级版“优驾容错”政策。
据了解,为从源头上遏制“黄牛”买分卖分行为,同时秉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3月1日起,杭州交警将在全市推出升级版轻微交通违法“优驾容错”措施,具体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3个月以上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有以下5项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罚款。
违反错峰出行(高架道路除外)、景区单双号出行规定通行的;在道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不按规定掉头的;遇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通行或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第二类: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6个月以上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其有以下5项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罚款不记分。
行驶超速10%未达到20%的;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通过路口遇红灯停车越线的;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对比2019年4月5日发布的首批“优驾容错”措施,本次发布的新政仅保留了第一类中的前两项,升级了其他8项内容,还对原有“在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绕城高速及机场公路以外道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予以警告,不进行罚款和记分”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因为根据杭州交警通过对数据分析发现,开车系安全带已经成为驾驶员的自觉行为,所以就做出对应的调整,也反映出政策具备的实时性以及教育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任何错都能容,以上措施不适用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而是限于偶发性的对交通安全没有重大影响的行为。此外,如果在3个月内发生了交通违法行为,则以发生违法行为的次日起重新计算3个月的周期。
至于杭州市的“优驾容错”措施最早可追溯至2019年4月5日,规定为私家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3个月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可对5种违法行为只通过短信教育,不扣分罚款。连续6个月不违法,也可免罚5项。
而据统计,2020年,通过“优驾容错”措施,杭州已有193万人接受了短信教育,被免于处罚。
其实除了杭州之外,河南省洛阳市也推行过“优驾容错”便民服务,包括在城市区内发生“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通过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放置保险标志”在内的四种交通违法行为,只要此次违法前6个月在洛阳市范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的,只做警告处理,不进行罚款和记分。
此外,重庆垫江春节期间推出的外地车“首违免罚”;温州推出的轻微交通违法 “首违免罚” ,以及济南的外地车辆首违免罚政策都与杭州与洛阳的“优驾容错”便民服务存在一个共通点,那就是政策的人性化。
那么对于杭州推出的升级版“优驾容错”政策,网友们又有什么看法?
总的来看,大多数网友对于散发着人性关怀气息的“优驾容错”政策,还是一致地选择站在正方,表达出支持的态度。比如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应该全国推广、值得鼓励等评论都是满满的正能量。
不过也有部分网友相当地人间清醒,选择了一个特别而又发人深省的角度分享了自己的担忧。认为这样的政策会不会演变成纵容违法的保护伞,让某些驾驶人觉得自己有一张免死金牌,因此可以肆无忌惮地违法。
(志愿者维护交通秩序可抵消驾照扣分)
最后教授来谈谈自己的一些愚见,其实无论是杭州、洛阳、济南推出的便民政策。它们都是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7条中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其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而衍生出来的分支。
所以可以看出,处罚从来不是实施交通管理工作的目的,“优驾容错”政策的出发点也并非想扩大车主的违章“资本”,助长违规的“歪风”。表面看“优驾容错”政策是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但实际上是在维持法律的底线基础上,处于可罚可不罚的边界,让那些守法车主在“不得已”或“无心之失”的时候,可以获得一个“被原谅”的机会。
对于这部分车主来说,虽然违规接受处罚体验了法治精神,但温和的教育可能会比直接选择罚款扣分更能起到教育的效果。这不是“执法弱化”,更不是纵容违法,而是“有限度地容错”。
对于法律或许我们总是很矛盾,一方面我们会说法不容情,另一方面我们又会说法不外乎人情。这是一个多少法律和社科专家讨论多年都无法得到统一答案的高深命题。但教授似乎从杭州推出的“优驾容错”政策中悟出来了,用教育取代惩罚,有限度地容错,这不就是在情理和法理之间取得了平衡吗?